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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调研水电气收费累进加价

发布日期:2008-07-28 作者:沈嘉      来源:现代金报     
  金报讯 (记者 沈嘉 )23日上午,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相关负责人来到宁波,为正在制订中的《循环经济法(草案)》听取宁波的意见。

  《循环经济法(草案)》强调资源的高效利用和节约使用。在该法制订中,关于“累进加价”收费问题,成了争议的焦点,全国人大此次来宁波的目的,也想通过宁波实行阶梯式水价电价的经验,来破解这一争议。

  累进加价后,每年省下一个小水库

  宁波是累进加价收费的试点城市之一,发改委、城管局、自来水公司等部门向人大汇报了累进加价的一些执行情况。所谓累进加价收费,就是大家熟悉的“阶梯式水价”,用水量超过一定额度后,水价随之上浮。“超得越多,水价越高”,其核心的做法是“分户计量、分级计价、服务入户”。

  宁波虽是坐拥三江、东临大海的江南水乡,却是水资源短缺的城市之一,节约用水势在必行。自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式水价以来,居民的节水意识有所增强。有不少居民在马桶水箱里放了一个大水瓶,目的就是减少水箱的进水量,用洗脸水冲厕所、洗衣水拖地板等都成为居民的节水习惯。2007年宁波居民家庭户均用水量为11.21吨,比2005年节水6%。以此计算,宁波每年可以节约用水300万吨,这相当于一个小型水库的蓄水量。

  立法有争议,特来宁波“取经”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为什么会选择来宁波调研累进加价收费呢?原来在《循环经济法(草案)》的制订过程中,围绕着“累进加价”发生了不少争论。

  《循环经济法(草案)》其中一条规定指出:“国家对城市居民生活所用的电、气、自来水等资源性产品,根据实际需要实行累进加价收费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但在具体审议时,有些常委会委员、地方和国家发改委等部门提出,对居民生活用电、气、自来水等实行累进加价收费制度,涉及的问题比较复杂。一、很难根据每户家庭的不同情况合理确定基数和累进加价幅度。二、价格问题比较敏感,特别是低收入水平的家庭对加价承受能力弱,即使加价幅度不高,也可能影响其基本生活。三、目前许多城市已实行用卡购电、购水、购气的办法,从技术上很难做到按每户的不同基数累进加价收费。为此建议删去该条款。

  对此,网上则展开了关于累进加价收费制度的大讨论。一篇署名“张永琪”的评论就认为,“累进加价”应是循环经济法的“精髓”:“我国人口众多,情况比较复杂,实行水电气累进加价收费制度,短期内是有一定的难度,但是,有难度不等于就要采取回避态度。”该评论在网上转载率极高,其中还专门提到宁波实行累进加价的成功经验。

  正因为如此,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这次才会专程组织到宁波征求意见。相关负责人也表示,他们会将宁波执行累进加价制度的经验和意见带回去,为立法提供参考。 (现代金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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