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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水土流失面积减少1.39万平方公里

发布日期:2007-03-20 作者:秦延安      来源:水利部     
    日前,陕西省水利厅首次发布《陕西省水土保持公报》。公报称,通过7个水土保持治理项目和5个水土保持生态修复项目的实施,陕西省水土流失面积已从50年代普查的13.75万平方公里减少到2005年的12.36万平方公里,减少面积1.39万平方公里,占全省土地面积的比例由67%降为60%。

  公报全面地反映了陕西省水土保持状况,内容包括综述、水土流失状况、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情况、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重要事件等。

  公报称,通过长江上中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项目、无定河流域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项目、黄土高原淤地坝建设、陕西省黄土高原水土保持世行贷款项目、中央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水土保持(国债)项目、陕西省黄河流域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陕西省黄河水土保持生态工程项目等7个治理项目,以及长治七期生态修复项目、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水土保持预防保护生态修复项目、黄河生态工程水土保持生态修复项目、退耕还林(草)项目、陕西省生态环境建设综合治理项目等5个水土保持生态修复项目的实施,截至2005年底,陕西省初步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9130.9平方公里,达到治理标准面积48720.4平方公里,其中基本农田1820.52千公顷,水保林1305.36千公顷,经济林862.35千公顷,种草192.87千公顷,封山育林690.94千公顷;完成退耕还林(草)3085.12万亩,林草覆盖率达45%;建设淤地坝39052座,其中骨干及大型淤地坝1467座,可淤地面积达85642.84公顷,已淤地面积达57321公顷;审批省级以上重点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143个,审批率达97%。全省严重的水土流失状况得到有效遏制,经全省遥感调查资料核查,全省水土流失占全省面积比例由67%降为60%。

  《陕西省水土保持公报》的发布,对今后陕西省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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