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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淮污染陷困境

发布日期:2006-05-31 作者:      来源:法制日报     
 记者调查淮河污染现状发现:监控设备按时上下班 污水处理厂竟也排污 环保局官员坦言

  环保执法要看地方领导眼色

  导读

  污水处理厂排污听起来像是奇闻,但却实实在在地发生在安徽省蚌埠市第一污水处理厂。 
 
  知情者透露个中隐情:处理污水成本很大,机器一开,钱就像水一般地流走。那么少投一份料、少用一度电、少开一台机器,就能省下不少成本。

  知情者还说,环保部门在厂里安置了排放同步监控设备,但这个同步监控设备很有意思,跟公务员一样上下班。只要“下班”时间一到,排放的就是黑水了。

  官员坦言,环保部门只有主动积极地配合当地经济发展的需要,才能“生存”下来。那么,当地方环保效益与地方经济利益甚至长官意志发生冲突时,执法的能力自然会受到限制。

  而在一些开发区,情况更为严重,环保等执法部门的权力都由开发区代位行使,这使得环保执法其实处在缺失状态,环境影响评价规定更是形同虚设。

  专家指出,根源在于法律有缺陷。环评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数目,远远低于企业用于加强和改进环保设施的费用。这种错位现象应该通过立法解决。报道策划张鑫采写本网记者 李光明

  “你看看,这沟里水是黑的,都是周围厂子排污造成的。”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王岗村一位段姓村民一边和记者说话一边用手比划着,“这里是生化厂,那里是化工厂,那边是印染厂……”

  这条叫八里沟的小河,宽三米多,直通淮河。记者近日看到,八里沟的水乌黑,恶臭味直呛人。而距八里沟数百米的地方还有一条叫席家沟的小河,比八里沟要宽得多,其进入淮河的河口处也是漆黑一片。

  监控设备准点下班污水处理厂也排污

  当地村民告诉记者,他们这里许多土地都被征用了,近年来办了很多企业,环境污染也随之而来。“污染占大头的还是丰原集团的一些厂子。”

  据介绍,村民所说的丰原集团可不是一家小企业,是蚌埠市乃至安徽省的重点企业集团,其偷排暗排、超标排污由来已久。国家环保总局今年3月暗访安徽沿淮流域,发现的18家涉嫌违法排污的企业中,丰原集团就有4家企业“入围”。后经安徽省环保部门核查,排除了两家,确认了丰原燃料酒精有限公司和蚌埠第一污水处理厂的超标排污事实。而这两家企业排污的方式也令人瞠目结舌。

  参与调查的一位环保局的执法人员说,丰原燃料酒精有限公司的废水处理设施仍在调试之中,但企业依旧擅自违法生产,日产废水达600吨,远远超出了废水处理能力范围。“更为严重的是,该企业院内大塘里违法储存大约10万吨的高浓度生产废水,一旦泄露或偷排,将造成重大污染事故。”

  污水处理厂排污听起来像是奇闻,但却实实在在地发生在蚌埠第一污水处理厂。

  一位知情者说出了该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处理秘密:由于处理污水成本很大,机器一开,钱就像水一般地流走。那么少投一份料、少用一度电、少开一台机器,就能省下不少成本。

  知情者还说,为了监控污水处理厂的排放,环保部门在该厂安置了排放同步监控设备。这个同步监控设备很有意思,跟公务员一样上下班。在“上班”时间,污水处理厂尽可能排放达标的污水,只要“下班”时间一到,排放的就是黑水了,直到第二天“上班”才转成达标水排放。

  看地方领导眼色行事排污厂成为掌上明珠

  据了解,3月被国家环保总局列入涉嫌违法排污“黑名单”的18家企业,有的已经得到了处罚。丰原燃料酒精公司被罚款10万元,征收排污费90万元;蚌埠席家沟饲料厂超标排污,被依法取缔;界首市化肥厂和界首市中原皮革厂被责令停产整顿……

  对于给这些企业的处罚,有地方官员甚至还为他们叫屈。理由是这些企业对地方经济发展和安置就业贡献很大。一位地方政府官员直言,要不是国家环保总局抓了个“现行”,平时是没有人敢动的。

  这位官员道出了这么多企业敢于大胆超标排污的根源。由于这些企业在当地贡献大,往往被奉为“掌上明珠”保护起来。政府一道道不准进入企业检查的“令牌”成了这些企业的“尚方宝剑”。

  安徽省阜阳市环保局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官员坦言,尽管环保监察力量不足是客观因素,但对于哪些企业超标排污还是有底数的,之所以不查处或难以查处,主要得看地方领导的“眼色”行事。环保部门官员的帽子在地方领导手里,职务的升迁变动往往取决于地方领导的“满意”与否。环保部门只有主动积极地配合当地经济发展的需要,才能“生存”下来。那么,当地方环保效益与地方经济利益甚至长官意志发生冲突时,执法的能力自然会受到限制。

  “只有摆脱看领导‘眼色’行事的尴尬环境,执法部门在查处违法事件时才可以理直气壮。”在听说了知情人披露的内幕之后,中国社会科学院环境与发展研究中心王世汶建议,改变环保部门管理体制,将环保部门从地方管辖中“解脱”出来,实行垂直领导,各级环保部门人、财、物应由上一级部门负责。

  王世汶认为,在我国,环境保护之所以举步维艰,是因为在政府和普通民众两个层面上都存在明显的动力不足、激励不够的因素。我国各级政府,在以任命为主要形式的干部选拔制度背景下,其最大的利益驱动就是尽可能地满足各项政绩考核指标。尽管我国的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在兼顾发展与环境方面已有一定的进步,但以经济增长为中心,忽视或轻视环境和生态的特征依然相当明显,这使得各级干部尤其是地方主要领导干部追求环境改善的动力明显不足。

  “另一方面,我国的政绩考核程序不是基于独立的调查统计,而是以层层上报为主要形式,这就使得各级地方政府在虚报成绩方面存在较大的可操作空间。”王世汶说。

  与政府保护和改善环境动力不足的原因相对照,普通民众的“动力不足”,主要是因为普通民众在获取环境和生态方面信息的渠道一般只限于每年一次的环境公报和大中城市的空气质量周报等,国家投入巨大的人力物力所获得的许多基础资料,变相地成了某些部门的“资源”,甚至成为了“内部消息”和牟利的工具。

  开发区成为排污保护区环保执法处于缺位状态

  在被国家环保总局通报的名单中,安徽华皖碳维有限公司的违法事实是长期偷排,性质恶劣。当地环保部门说,华皖公司长期偷排的根子是其所在地蚌埠高新技术开发区的“保护”。这种保护主要是环保部门根本不敢进入开发区进行执法检查,理由很简单,开发区的企业都是招商引资来的,弄不好会被扣上破坏投资环境的罪名。

  安徽省环保局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说,地方政府为了发展经济,开办了许多开发区、工业园,设定了很多优惠措施和保护办法,环保等执法部门的权力都由开发区代位行使,这使得环保执法其实处在缺失状态。正是看到这一点,越来越多的高污染企业往往通过招商引资的路径进入开发区,把开发区当成了他们的保护区。更令人担心的是,随着招商引资工作激烈的竞争,一些开发区、工业园甚至投污染企业和项目所好,开办诸如化工、电镀等专门工业园,让一些高污染企业轻易穿上一个“马夹”,就摇身变成了高技术、新技术产业项目。

  安徽省社会科学院经济所所长孙自铎说,开发区、工业园招商引资并没有错,关键在于招商引资是不是以牺牲环境为代价。近年来,一个不争的事实是,哪里工业经济高速发展,哪里的生态环境就会迅速恶化,这在一些县区、乡镇几乎成了经济发展的标志性特征。

  罚款低于改进费用环评规定形同虚设

  安徽省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说,如果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过滤”进区企业,一些环境污染是可以控制的。

  然而,一位县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对记者坦言,他的招商任务特别大,一个项目往往有多家争抢,没办法只有一再降低门槛,甚至越政策红线。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环境影响评价在一些地方往往形同虚设。安徽省皖北一个市所作的一项统计显示,该市近年上马的企业环评率不足40%。该市环保部门的负责人说,按规定,对于新建项目,环保部门审批应该是工商审批的前提,但往往是环评这一关被忽略了。这主要是一些地方为发展经济,在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中,支持鼓励“先上车、后补票”,对一些不符合产业政策、选址明显不合理的项目也先行审批。

  知情人透露,这里面存在两个问题:其一,是长官意志的影响,个别地方要求环保部门片面为经济发展服务,在规避法律上打擦边球,甘做“橡皮图章”;其二,由于环境评价的需求和供给已经形成了比较充分的竞争市场,评价单位和一些评审管理部门为了自身的经济利益,往往违背原则,迎合建设单位的意图,造成了环评行业中腐败、交易之风盛行,严重损害了环境影响评价的客观性和权威性。一些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却是合格的,符合应有的手续,这使得环评工作流于形式。

  安徽省人大城建环资工委有关人士认为,这与环评法的法律缺陷有关。他认为,环评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单一,主要以罚款为主,且罚款数目又过低,一般罚款额在20万元以下,而企业用于加强和改进环保设施的费用远远高于罚款。立法上应该解决这种错位现象,对一些严重环境问题和事件,应当追究当事者的刑事责任。

  编辑手记

  从治淮污染的困境中不难看出,在排污中受益的群体,与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是利益一致的,让地方财政放弃财源,不保护其排污的“骨干企业”是极不现实的。

  从全国的总体看,许多河流被污染,而政令在执行中层层打折,除了相关法规有软肋之外,不能统一执法标准也是一个原因。

  因此,国家和地方、当前和长远利益都兼顾的治污方略,必须是坚持全国统一的执法标准。同类行业必须有统一处理污染标准才能生产,这样才能保证他们在市场上公平竞争。所有的城市必须在一定时间内建立污水处理设施,并有相应的资金来源,这样才能从总体上扭转全国水污染日益严重的趋势。环保总局首次公布四省淮河治污工作目标责任书执行情况

  “军令状”执行未完全到位

  记者郄建荣国家环保总局近日首次公布,江苏、安徽、河南、山东4省人民政府的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未完全达到目标责任书的要求。

  据介绍,在2004年国务院召开的淮河污染治理现场会上,江苏、安徽、河南、山东4省人民政府就淮河的污染治理问题与国务院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国家环保总局认为,总体上4省完成了目标责任书的工作任务,但是,4省进展不平衡,在国家环保总局公布的多项考核指标中,4省都存在不同程度的未完成责任书的问题。

  国家环保总局负责人说,此次发布的评估结果,是由环保总局会同监察部、建设部、水利部、农业部等部门组成的两个核查组,在1月17日至23日进行核查和评估后得出的。

  国家环保总局在公布这一评估结果时对具体指标的完成情况也进行了披露:在投资及治污工程项目上,河南省治污工程项目完成率仅为56%;苏皖豫鲁4省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装置率分别为82%、70%、63%和13%;河南省在线监控网络正在调试,其他3省在线监控网络尚未建成。

  国家环保总局明确提出,要将淮河治污工作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对2006年度执行情况将实行更为严格规范的核查和评估,同时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建立淮河治污工作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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