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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十三五”将新建20个农业高新区 企业最高获千万补贴

发布日期:2017-04-20   来源:济南日报 

山东日前出台《关于加快全省农业科技园区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记者17日从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在财税政策支持上可谓力度空前,对园区内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科技型小微企业,省财政科技资金将给予每个企业10万元补助。同时,在省级以上农高区推行科技型企业研发投入普惠制奖励补贴政策,补助经费最高达1000万元。

“十三五”新建20个左右省级农高区

2017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一号文件”对加快农业科技园区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省财政已经投入科技资金1.2亿元,普惠支持了园区特色产业研发项目。

省科技厅副厅长潘军介绍,根据意见,我省将建成一批功能清晰、要素齐备、模式创新、上下联动、线上线下互动的农业科技园区。“十三五”期间,争取在我省有特色、有竞争优势的设施蔬菜、特色果品、海水农业、海洋养殖等方面布局新建1-2个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建10个左右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新建20个左右省级农高区。

科技特派员总数达到1万人以上

发挥“互联网+”农业科技服务的作用,我省将形成线下实体农业科技园区与线上云农业科技服务实时互动、有机衔接的良好格局。强化科技精准扶贫,全省活跃在农村一线的科技特派员总数达到1万人以上,带出一批“乡土农技能人”。据悉,今年我省新增设1000万元的科技特派员专项经费,用于科技特派员表彰和工作补助。

在农业高科技产业方面,我省将推动园区建设一批特色“农业科技成果转移服务中心”。按照“一县一园一特色”思路,辐射带动全省每个农业县(市、区)打造1-2个规模超10亿元的优势产业,形成规模集聚和品牌效应。今年,将重点支持海洋生物、设施菌菜、特色果业、苗木花卉等主导产业,形成产值过百亿园区产业集群。

省级以上农高区企业最高补助1000万元

我省将在省级以上农高区推行科技型企业研发投入普惠制奖励补贴政策,补助经费最高1000万元,引导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强化科技投入,补助资金由省级、市级及以下财政按一定比例承担。

同时,引导企业加大高新技术产品国际市场开拓力度,对自主研发具有核心知识产权高新技术产品且年度市场销售额实现同比增长50%以上的园区企业,鼓励各地按照不超过该产品研究开发费用20%的比例给予支持。将科技“创新券”补助范围扩大到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接受科技服务所发生的费用。

继“黄三角农高区”后山东有望再添一“国字号”

山东农业科技园区体系建设全国领先。其中,在园区建设的层次和数量方面,目前我省拥有国务院批准建设的黄三角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这是全国第二个国家农高区;科技部等批准建设的19个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总数位居全国第一;省政府批准建设的14个省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省科技厅、财政厅批准建设的111个省级农业科技园。全省120个涉农县(市、区)实现了省级以上农业科技园区的全覆盖。

在去年科技部召开的全国农业科技工作会议上,科技部提出了布局建设国家农高区的设想。我省立即行动,报请省政府向国务院报送了建设潍坊寿光国家农高区的请示。申报成功后,我省将成为全国唯一拥有两个国家农高区的省份(其中包括黄三角农高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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