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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组干部对水费计收的看法――对S灌区部分村组干部的调查

发布日期:2009-04-15 作者:      来源:中国水利报网站     
 

农村税费改革极大地解放了农村生产力、促进了农村稳定和社会经济的发展,同时也给农业水费的计收带来了新的挑战。适应税费改革的新形势、新要求,认真分析影响水费计收的各种因素,有针对性搞好水费计收工作,对于推进灌区可持续性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村组干部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农村的实践者和执行者,他们对水费计收工作的看法,直接影响到水费的征收,关系到灌区可持续发展。为此,S灌区对部分村组干部进行了调查。

一、S灌区水费计收基本情况

S灌区位于L市H区东北部S河右岸,设计灌溉面积16万亩,历年最大灌溉面积10万亩,近十年实际平均计收水费面积每年4.3万亩。税费改革前,水费计收由乡镇政府代收,纳入镇村干部考核,与奖惩挂钩。税费改革后,水费由灌区征收,征收到村委。乡镇政府对收费只起协调作用,不再用行政命令,村组干部对水费计收积极性降低。有的村干脆放任不管,放水、收费全由水管单位进行,加大了灌区的工作量。

二、村组干部对水费计收的看法

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干部;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群雁高飞头雁领――这些不同时期的口号,说的都是村组干部的重要。水费的计收,村组干部的作用同样重要,没有村组干部的支持,水费计收的难度可想而知。

村组干部对水费计收的看法,大致有以下几种:

1、水是商品,用水应当缴纳水费。既要向群众宣传水是商品的意识,又要引导群众树立用水必须缴费的观念,同时搞好农田基本建设,保证农业的丰收。这是大多数村组干部的看法。

2、放水收费是灌区的事,不参与。少数村组干部认为税费改革后,干部的权力越来越小,农民难管,工作难搞,既然乡镇政府不再把水费计收当作考核对象,那么水费计收工作是灌区的事,收好收孬都在于灌区,和村组没多大关系。

3、皇粮国税都免了,水费不应当收。我国目前已步入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新阶段,中央“三农”政策确立了支农惠农促农主基调,伴随财政收入的不断增加,各项惠农政策陆续出台,加大了农业水费收缴的难度,部分地区已经开始免征农业水费,而且农民增收缓慢且种植业收入所占比重越来越小,农民对水价的承受能力逐步降低。因而部分村组干部认为水费应当免收,减轻农民的负担。他们认为水费免收是早晚的事。

村组干部对水费计收工作看法的不同,直接影响到灌区水的费计收工作。

持第一种看法的村组干部,会积极配合灌区的灌溉管理和水费计收工作,解决水利工作中出现的一些新问题和新困难。

持第二种看法的村组干部,迫使灌区不得不进村入户进行水费计收,由于村组干部不配合水费计收,村民会认为水费计收党委政府不重视,加大了灌区职工收费的工作量。村民相互转包土地、困难户处理、外出打工户的水费计收,让灌区职工感到头痛。

持第三种看法的村组干部,严重影响灌区水费的计收工作。有的村组干部会带头不缴纳水费,村民认为村组干部都不缴纳,水费会象农业税一样免收的,如果不缴,在以后免收水费时,水费尾欠会一并免除。为了灌区水费的计收,灌区不得不采取诉讼的方法来征收这部分村民的水费。而有的村组干部会发动村民不缴纳水费,如灌区限制供水,他们又会组织村民闹事,严重影响灌区的整体工作。

三、发挥村组干部在水费计收工作中的作用

为搞好灌区的水费计收工作,H区水务局也曾组织灌区到外地学习取经,希望借助农民用水协会的形式来促进灌区管理和水费计收工作,但受到当地客观条件的限制,仅靠水利部门难以进行操作。S灌区也曾进行试点,无果而终。因此,在目前条件下,发挥村组干部在水费计收工作中的作用,显得尤为重要。

1、加强对村组干部的农村政策宣传和思想教育。针对免征农业税给农民思想带来的新变化,引导农民认识到免征农业税并未免除对国家的义务、社会的责任,借助农村公民思想道德教育的契机,广泛宣传农业水价改革的重要意义,教育农民关注社会,关心国家、互助友爱,在享受政策带来的实惠的同时,营造诚信、依法缴纳水费的良好氛围。

2、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村组干部的行为。要适应税费改革对村组干部作风建设的新要求,加强制度建设,把村组干部纳入到规范化管理轨道。

3、要加强灌区和地方政府的协作。强化地方政府在水费计收中的作用,将水费计收纳入纳入镇村干部考核,落实村组干部在水费计收中的责任,与奖惩挂钩。

4、灌区要加强供水服务,为计收水费打下好的基础。无论何时,都要以灌区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作为灌溉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把“供好水、浇好地,服务好、收好费”作为始终不渝的工作思路,制订切实可行的灌溉制度,在灌溉期间,加强维护,确保供水畅通,为收好费奠定良好基础。

5、对村组干部严重影响水费计收工作的行为,要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进行相应的处罚,不姑息迁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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