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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严禁以设施农用地为名从事非农业建设

发布日期:2016-12-12   来源:中国网 

  

  中国网财经12月8日讯 中国网财经12月8日讯 今日,发改委等六部门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进情况。国土资源部耕地保护司副司长刘明松答记者问时指出,为了严格保护耕地,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同时明确严禁随意扩大设施农用地建设范围,严禁以设施农用地为名从事非农业建设,要确保农地农用。

  刘明松表示,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包括设施农用地的发展,在这方面的用地支持,最大的支持就是明确设施农用地是按农用地进行管理,而不是按建设用地进行管理。

  刘明松指出,近些年来国土资源部会同农业部在设施农用地上专门研究制定政策,支持设施农业建设,促进现代农业发展。2010年两部曾出台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支持设施农业发展的用地政策,根据设施农业的发展情况和国有化粮食发展需要,2014年两部又再次下发《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明确规定经营型的畜禽养殖、工厂化的作物栽培、水产养殖以及规模化粮食生产所需的生产设施、辅助附属设施和配套设施用地都按照设施农用地管理,无须按建设用地办理审批手续。

  刘明松表示,为了增强操作性,同时又明确对附属设施和配套设施用地提出用地规模控制要求。在具体的实施上,归经营者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乡村政府签订协议,约定土地使用条件和土地复垦义务后就可以从事设施农业生产。

  刘明松强调,为了严格保护耕地,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同时明确严禁随意扩大设施农用地建设范围,严禁以设施农用地为名从事非农业建设,要确保农地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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