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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土地整治规划获国务院批复,将建4亿亩高标准农田

发布日期:2017-01-03   来源:一财网 

据中国政府网29日消息,国务院原则同意《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下简称《规划》),由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实施。

《规划》指出,“十三五”期间,确保建成4亿亩、力争建成6亿亩高标准农田,使经整治的基本农田质量平均提高1个等级;通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2000万亩,通过农用地整理改造中低等耕地2亿亩左右,耕地数量质量保护水平全面提升;整理农村建设用地600万亩,改造开发城镇低效用地600万亩,促进单位国内生产总值的建设用地使用面积降低20%,节约集约用地水平进一步提高;全面推进土地复垦,复垦率达到45%以上,开展土地生态整治,使土地资源得到合理利用,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按照国务院要求,《规划》实施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实施藏粮于地和节约优先战略,以提升粮食产能为目标,大力推进农用地整理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夯实农业现代化基础。

以促进城乡统筹发展为导向,大力推进城乡散乱、闲置、低效建设用地整理,推动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和新型城镇化发展;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要求,大力推进贫困地区土地综合整治,加大政策、项目、资金支持,助力脱贫攻坚;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前提,大力推进废弃、退化、污染、损毁土地的治理、改良和修复,促进土地资源永续利用。

同时,国务院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完善各项政策措施,依据上一级土地整治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做好本行政区域土地整治规划的编制实施,统筹安排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用地整理、城乡建设用地整理、土地复垦等各项工作,全面落实《规划》确定的土地整治目标任务。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密切协调配合,在规划编制、政策实施、项目安排、资金保障和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要牵头做好《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加强跟踪分析、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估,认真研究解决《规划》实施中出现的问题,推动《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实,重大问题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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