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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农水保障大农业

发布日期:2018-06-12   来源:水利部 

“农田水利建设滞后仍然是影响农业稳定发展和国家粮食安全的最大硬伤。”这是2011年中央1号文件对于农田水利现状的科学判断。湖南省以小农水重点县为平台,以县为单位整体推进农田水利建设,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在抗御今年全省严重干旱中发挥了独特而显著的作用。

从分散投入到集中投入

2009年起,中央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目前,湖南省已有95个县(市、区)整体推进小农水建设。

小农水重点县得到重点扶持,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投入逐年增加。2013年度,财政部、水利部下达湖南省小农水补助专项资金6.14亿元,比上年度增长11%;省级财政小农水专项补助资金投入力度逐年增加,达到了规定配套比例的规模。

从面上建设到连片建设

由于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年久失修,大量沟渠、山塘等“毛细血管”淤塞,“堤比渠宽、泥比水厚”,导致灌溉用水无法到达农田。以往的小农水项目为了照顾全省广大农村地区,采取的是普惠政策,但这种撒胡椒面的方式不能彻底解决一个地方农田水利设施滞后的问题,从面上建设到集中连片建设就显得尤为重要。

抓好项目前期工作,是抓好重点县连片建设管理的源头。湖南省要求各县委托具有水利水电乙级或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三年建设方案和年度实施方案,每年集中在1~2个乡镇开展项目建设。省水利厅、省财政厅组织专家组对重点县三年建设方案、年度实施方案严格评审,并实行主审专家负责制,确保前期工作中连片建设、整体推进的思路得到贯彻。

先建机制再建工程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点多面广,如果建设管理机制失灵,效果会大打折扣,必须先建机制,再建工程,确保“建得成、管得好、用得起、长受益”。省财政厅、省水利厅强化对小农水重点县的绩效考评,绩效考评结果作为下一年度安排建设资金的重要依据。

资源整合机制。积极探索与农开、国土、发改、烟草、农业和扶贫等部门的项目整合问题,共同统筹研究资金整合及不同建设目标发挥作用问题,取得较好效果。按照“统一规划、项目管理、渠道不变、优势互补、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在不改变资金性质和用途的前提下,积极整合各项涉及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统筹安排,集中使用,“各炒一盘菜、共办一桌席”,提高涉水资金使用效率。仅2012年,全省共整合项目资金23.69亿元。

规划引导机制。去年11月1日实施的《湖南省小型农田水利条例》规定,小型农田水利事业纳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突出规划引导作用。

公开遴选机制。2011年4月1日,湖南省首次公开遴选了27个县(市、区)“小农水”重点县。省水利厅、省财政厅根据各市州的自然因素、经济因素、绩效因素,把重点县遴选名额下达到市州,由市州择优向省推荐农业增产增效潜力大、示范作用显著、前期工作充分、建设规划完备、群众积极性高的县(市、区)作为小农水重点县遴选县。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市州上报遴选县的建设方案进行评审和现场演讲评分,当场公布各遴选县综合得分,并在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网站公示。

绩效考核机制。省财政厅、省水利厅按照《湖南省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资金绩效考评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了项目管理、配套资金等方面的考评指标,组织专家组对重点县进行绩效考评。

质量为先建管并重

省财政厅、省水利厅制定了《湖南省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管理办法》《湖南省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湖南省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验收实施细则》,并报请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备案,以省政府规范性文件下发。两个《办法》和《验收实施细则》从项目的组织领导、前期工作、工程建设范围和标准、建设管理、资金筹措和使用、建后管护、资金管理、监督和工程验收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湖南省每年还针对重点县建设出台规范和加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其他文件。

同时,湖南省进一步落实经费渠道,强化能力建设,开展乡镇水利站规范化建设,大力发展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切实加强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初步形成乡镇水利站、农民用水户协会、抗旱服务队三位一体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保障工程建得成、管得好、长效益。全省各“小农水”重点县组建近600家农民用水户协会,由协会对“小农水”项目进行日常管护,做到项目“长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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