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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20年 天津市年用水总量控制在38亿立方米内

发布日期:2017-04-06   来源:天津北方网 

近日,天津市政府同意并转发由市水务局、市发改委拟定的《天津市“十三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根据《方案》,到2020年,全市用水总量得到有效控制,完成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全市年用水总量控制在38亿立方米以内,深层地下水开采总量控制在0.89亿立方米,万元GDP用水量降至13.5立方米以下,万元工业增加值取水量保持7.0立方米以下水平,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72。

强化农业节水

以转变农田灌溉用水方式、提高灌溉水利用效率为核心,大力发展和推广喷微灌、低压管道输水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到2020年,全市节水灌溉工程面积达到385万亩。

强化工业节水

加强节水型行业创建,力争到2020年,80%高耗水行业达到节水型行业标准。严格用水定额管理,针对耗水量大的企业建立节水监控管理平台,推动开展节水措施建设和管理工作,到2020年,使高耗水行业达到先进定额标准。

强化城镇节水

对使用超过50年和材质落后的供水管网进行更新改造,全市改造管网680公里,到2017年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2%以内,到2020年控制在10%以内。继续加强节水型居民小区和节水型单位创建,到2020年,节水型企业(单位)和节水型居民小区覆盖率分别达到50%和25%,全面建成节水型公共机构。

加快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严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禁止工农业生产及服务业新增取用地下水。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地下水用户一律全部停止使用地下水。到2020年,深层地下水开采总量控制在0.89亿立方米。

加快理顺价格税费。2017年,有农业的区至少选择2个以上行政村或1个乡镇作为试点,率先开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到2020年,至少有2个以上的乡镇率先实现改革目标;到2025年全面完成改革任务,全面推行城镇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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