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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村民质疑灌溉用水价格高 官方解释收费标准

发布日期:2018-12-29   来源:人民网 

近日,一名山东网民给省长留言,质疑菏泽市牡丹区每年都要以使用黄河水灌溉为由收取田地水费。对此,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政府回复称,牡丹区水资源缺乏,每年都引用黄河水,个别地方虽然没有直接使用黄河水灌溉,但使用的井水也有一部分来自黄河水,是间接使用了黄河水,因此缴纳一定农业用水水费是合理的。

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政府解释说,水费征收标准为亩均20.694元。由于每个乡镇、行政村的灌溉条件、用水数量、人均农田面积不同,分摊到每人所交的水费标准也不尽相同,水费征收最高的乡镇亩均23.90元,征收最低的乡镇亩均15.00元。下一步,他们也将努力抓好中小河道的治理,组织乡镇和村组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积极筹资筹劳,深挖沟渠,解决农田灌溉“最后一公里”问题。同时,加大引黄力度,协调好上下游、左右岸的用水矛盾,将黄河水引送到田间地头,更好地发挥黄河水的灌溉效益。

【网民留言】

你好,我们山东菏泽牡丹区每年都要交田地水费,说是灌溉了黄河水,要交费。可是我们每年都是用地下水灌溉,交这个水费,每个37元,合理吗?求上级领导给农民个公道……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政府进行了调查,现回复如下: 我区水资源缺乏,每年都引用黄河水,一是直接用于农业灌溉,通过河道、沟渠送到田间地头,实现自流灌溉或机械提灌;二是补充地下水源,按照“以河补源、以井保丰”的抗旱方针,在灌溉期间,通过灌溉农田下渗回归和河道沟渠的侧渗,发挥补源作用,提高地下水位,避免干旱季节大量抽取地下水造成水位大幅下降和机井大量报废。在非灌溉季节,引黄河水蓄集到河道、沟渠、坑塘,通过下渗补充地下水源。因此,个别地方虽然没有直接使用黄河水,但由于黄河水的补源作用,使用的井水也有一部分来自黄河水,是间接使用了黄河水,因此缴纳一定农业用水水费是合理的。 当前,菏泽市对县区的测水设施基本健全,但县区没有到乡、到村的测水工程,只得采取按亩均摊的办法。根据省物价局、省水利厅、省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我省引黄灌区农业用水终端水价最高限价的通知》(鲁价格发〔2007〕289号)及菏泽市有关文件精神,我区引黄灌区农业用水终端水价最高限价为8元/亩次。结合我区实际,每年按灌溉3次计征,最高限价为24元/亩。2016年度,根据引用黄河水水量和我区农田面积核算,我区水费征收标准为亩均20.694元。由于每个乡镇、行政村的灌溉条件、用水数量、人均农田面积不同,分摊到每人所交的水费标准也不尽相同,水费征收最高的乡镇亩均23.90元,征收最低的乡镇亩均15.00元。 下一步,我区将努力抓好中小河道的治理,组织乡镇和村组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发动群众利用好“一事一议”,积极筹资筹劳,深挖沟渠,解决农田灌溉“最后一公里”问题。同时,加大引黄力度,协调好上下游、左右岸的用水矛盾,将黄河水引送到田间地头,更好地发挥黄河水的灌溉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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