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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科所2018年度“领军人才”引进公告

发布日期:2018-05-13   

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科学研究所(以下简称作科所)是以小麦、玉米、大豆、水稻和杂粮等粮食作物为主要研究对象的国家级基础与应用研究机构。作科所围绕作物种质资源创新与利用、作物基因与分子设计、作物遗传育种、作物栽培与耕作技术开展创新性研究,解析农业重大科学问题,发掘具有重要应用价值的功能基因,研发对产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核心产品和共性技术,培育面向农作物主产区的突破性新品种和创建配套的耕作栽培技术,为保障我国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增加农民收入,建设现代农业提供科技支撑。

为进一步推进作科所科技创新工程的实施,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领军人才”2名。

一、招聘岗位和应聘条件

作科所作物种质资源中心、作物基因与分子设计中心、作物遗传育种中心、作物耕作与栽培中心面向海内外招聘“领军人才”,应聘人员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农业科研事业,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严谨的学术作风,积极向上的团结协作精神。

2.具有国际化视野和较广泛的学术影响力,研究方向应具有较强的作物产业需求关联度,符合作科所四大学科发展定位和目标方向。

3.具有较强的团队组织与协调能力,并具有从事与应聘岗位相关的研究经历。

4.全职在岗工作。

5.领军人才的引进要符合国家和中国农科院领军人才有关政策。

(二)招聘岗位

岗位名称 研究方向 人数 应聘条件
作物种质资源中心领军人才 豆类作物种质资源及创新利用 1 具有农学和基因组学专业背景,在豆类作物研究领域开展了深入系统的研究工作。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国际学术期刊发表过多篇有影响的SCI论文。入选“国家杰青”、“青年人才项目专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青年长江学者”、“国家优青”等国家层面的人才计划或熟悉产业技术体系工作,主持过国家重点科研专项,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者优先考虑。50岁以下。
作物耕作与栽培中心领军人才 作物栽培 1 具有麦类作物耕作、栽培或栽培生理等领域专业背景。在海外获得博士学位或具有海外博士后工作经历。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本领域国际主流学术期刊发表过多篇有重要影响的SCI论文,取得了国内外同行关注的重大科研成果。入选“国家杰青”、“青年人才项目专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青年长江学者”、“国家优青”等国家层面的人才计划者优先考虑。50岁以下。

二、聘期管理、待遇和经费支持

(一)聘期管理

引进的领军人才聘期一般为5年,聘期内实行“3+2”全职在岗工作管理模式。前3年实行聘用制,签订引进专家聘用合同,聘用期满进行中期考核评估,考核合格的后2年转入编制内科研专家,正式办理入编人员工作手续,签订在编人员岗位聘用合同,继续给予2年的支持。考核不合格的将终止聘用关系。

(二)平台条件与经费支持

1、对于引进的领军人才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配备助手。提供不低于100平方米的实验办公条件。引进领军人才将担任创新研究组组长,给予正研究员和博士生导师待遇,在前3年每年给予招收1名硕士、1名博士的保障。

2、为引进人才提供充足的科研启动经费。提供不低于500万元的科研启动费和仪器设备费,其中科研启动费300万元、仪器设备费200万元。

(三)年薪与生活待遇

1、聘期实行年薪制。根据科研能力,为引进人才提供35-50万元的年薪。

2、聘期内每年为引进人才提供10万元住房补贴,或优先安排购买院所自建的政策保障性住房。

3、研究所按规定办理引进人才的户口和家属随迁工作,协助解决其配偶就业、子女入托和上学等生活问题,协助办理多次出入境手续。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材料初审,确定面试人选。全年受理报名。应聘人员可于公告之日起,发送报名电子邮件到专用邮箱zksrsc@caas.cn,将应聘材料邮寄至我所,原件于面试时复核。确定面试人选后,将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本人。

2、同行专家通讯评审。由人事处组织国内外相关领域知名专家对申请者进行同行专家通讯评审,重点评价申请人的学术水平、科研基础和发展潜力等。

3、现场答辩评议。研究所统一组织同行专家通讯评审和现场答辩综合评议。面试评估内容包括政治素质、思想品行、学术操守、科研能力、岗位匹配性,下一步科研工作思路和研究计划等。

4、按照规定对拟聘人员进行入职体检及考察。

5、公示、报院备案审核。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经研究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报院备案审核。

6、签订聘用管理协议。通过备案审核后,我所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管理协议,办理相关手续。

四、应聘材料

1、提交附件电子版。提交的材料务必详尽、真实。

2、至少两封国内外相关领域专家推荐信,其中国外引进人才必须有一封国外相关领域专家的推荐信。

3、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护照)、代表论文、著作、获奖证书或专利、基金等相关证明的影印件;自制简历一份。

4、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海外学历认证。

五、其他事项

1、如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或信息,或有学术不端行为,一经查实,不予录取。

2、应聘人员可登陆我所网站或拨打联系电话咨询相关招聘情况(网址:http://ics.caas.cn/)。

六、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北京市中关村南大街12号(邮编100081)

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科学研究所

电话:(010)82108410、82108599

邮箱:zksrsc@caas.cn

传真:010-82105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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