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金昌市金川区制定“水十条” 推进深度节水治理地下水超采
发布日期:2021-01-30
近日,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促进地下水超采治理的通知》,制定“水十条”,进一步加大节水控水力度,推进深度节水,治理地下水超采。
今后,金川区将全面推进适水种植、量水生产。实行用水定额管理,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收费。建立禁止类和鼓励类农作物名录。种植洋葱等非鼓励类高耗水农作物,严格实行备案制,未报备一律不予配水;严格水量配置,必须采用喷灌、微灌、滴灌等节水措施;严格控制种植规模,禁止工商资本或农业经营大户流转土地大面积种植。采用以奖代补的形式,大力鼓励社会资金新建、改建喷灌、微灌、滴灌等节水灌溉项目。继续退减灌溉面积,未按规定期限分解落实压减种植面积的机井不予配水。井河混灌区农业生产冬季灌溉用水优先配置地表水。严格规范取水用途,对擅自改变取水用途的单位或个人,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吊销取水许可证。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严格计量用水,取用水单位或个人破坏或擅自停止使用计量设施的,限期更换或恢复,逾期未更换或未恢复的,按照日最大取水能力计收水费。机电井实施动态管理,关闭封存无证机电井;未经批准擅自启用、未取得取水批文擅自建设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的,依法予以处罚。
“水十条”的颁布实施,从调整用水结构、优化水资源配置、完善价格机制、推进节水灌溉四个方面深入落实“节水优先”,推动“系统治理”,切实加强水资源管理,破解压减地下水开采与保障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之间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