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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五轮驱动”践行节水优先 全面落实国家节水行动

发布日期:2021-03-24   

2020年,陕西省各级各部门积极践行节水优先方针,“五轮驱动”全面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扎实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效果明显。2020年全省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37.27立方米,相比2015年下降25.7%;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11.73立方米,相比2015年下降32%;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完成控制目标;全年用水总量90.50亿立方米,首次实现用水总量负增长,保障了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坚持制度建设,打好节水工作基础。修订行业用水定额,新增加了91个工业产品、10项生活、15种农作物用水定额,部分工业产品用水定额分级由二级修订为三级,定额的覆盖度进一步提高,先进性增强。编制完成“十四五”节水型社会规划,科学谋划今后五年总体思路和重点工作任务。启动《陕西省节约用水办法》修订工作,将《陕西省节约用水办法》列入2021年政府立法计划,为节水工作开展提供法治保障。建立节水评价机制,全省水利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中落实节水评价98项。建立中、省、市三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实施对重点用水户、特殊行业用水户的监督管理。

  二是坚持综合施策,提升行业节水水平。2020年,全省共建设高标准农田220万亩,推广旱作节水技术1117万亩,改扩建池塘化循环水养殖2000多亩,发展大水面生态养殖示范基地3个,农业节水增效作用明显。积极推行园区水循环利用,2020年共安排1710万元专项资金对13个污水处理项目进行支持,带动集中区污水处理项目完成投资近7亿元。大力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建成国家节水型城市3个,省级节水型城市8个。实施科技创新引领,组织征集节水需求30余条,3项节水创新方向列入省级科技计划指南,聚集省内优势支持36项节水技术研发,推动2项节水技术成果转化应用。

  三是坚持示范引领,增强社会节水意识。截至2020年,全省累计建成54个节水型社会达标县(区),其中40个县(区)荣获水利部“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称号。88个单位建成水利行业节水机关,2020年当年共创建节水型企业、单位、居民小区626个,建成节水型中小学校85所、节水型高校18所。遴选3家水效领跑者企业、6家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

  四是坚持长效改革,保障措施落实到位。筹集资金6.9亿元,支持水价综合改革和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深化巩固水资源税改革成果,全省水资源税入库14.47亿元。推进水权水市场改革,渭南市白水县、咸阳市三原县、榆林市榆阳区和延安市洛川县四个县(区)水权试点改革通过评估验收。积极筹措中省财政资金7.72亿元,用于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及灌区节水改造,支持水资源管理、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拓展融资模式,节水环保贷款余额较上年同期显著增加。

  五是坚持广泛宣传,营造全民节水氛围。建立了全省节水宣传信息联络员制度,发掘节水亮点,定期报送节水信息。开展“我的节水故事”主题征文,在“水润三秦”微信公众号内设专栏,每周一篇定期展示优秀作品。以“世界水日”“节能宣传日”等为契机,利用线上宣传、网络直播等新媒体方式,扩大宣传效果,带动和引领社会形成节水文明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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