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节水法制化调查 不节水就不能生存
记者调查
本报记者 姚?
记者近日随“节水中国行”记者团采访天津期间,深感解决水的问题,没有科学管理不
行,没有科技支撑不行,而没有法律和制度的力量,根本不行。
天津市水务局副局长李文运介绍说,地处海河流域下游的天津,史称“九河下梢”,历史上水量十分丰沛。可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天津所有河道断流,地下水位下降,由于地下水超采,地面沉降逐年加重,以致出现“天津一大怪,自来水可以淹咸菜”的可悲情形。有河皆干,有水皆污,缺水严重时地里苞米都能点着火。
率先立法向制度求水
面对空前严重的水危机,天津当局坚持立法约束,政策引导,建立节水法规体系框架,推动节水工作走上法制化轨道。2001年,天津市政府颁布了《天津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
出台26项节水措施,规范全市用水行为。
2002年,市人大常委会率先出台了全国第一部地方性节水法规《天津市节约用水条例》,对计划用水、节约用水、节水鼓励措施和法规责任进行了全面的规范。
截至目前,天津市已颁布实施21个关于节水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节水工作逐步走上了法制化轨道。
与此同时,加大节水执法力度,2005年至2007年累计开展节水专项执法检查100余次,有效打击了违法用水和浪费水的行为,增强了全社会的节水意识。
节水意识就是水资源
节水意识就是水资源。天津市节水中心主任周建芝告诉记者,节水和禁、限开采地下水,已产生明显的效果,近两年滨海地区地下水位明显回升,地面沉降得到有效控制,天津水生
态环境步入良性修复改善的轨道。
天津在对水资源的使用权、监督权、综合规划等以法律形式明确起来的同时,对水务市场,实施市场化改革,形成一系列供应和调整机制,以从根本上化解危机。
水务局水资源处处长闫学军告诉记者,如今在天津,新项目没有节水认证就立不了项;已有的企业,用水有总量控制,超标了企业就得用承受不了的高价水,不节水就活不下去。
记者在天津几个工业园区看到,新建各工业组团园区的水资源循环、分级、高效利用都是整体设计。在工业结构上,从淘汰耗水量大、用水效率低、水污染严重、高耗能生产工艺入手,着力解决结构性浪费水资源的问题。对电子信息等低耗水、高附加值的产业和工业零排放的企业,实行满足用水需求和优质优供的倾斜政策。
在农村,那种祖辈传承的大水漫灌已成为历史,记者所见到的灌溉,不是“滴”就是“渗”。目前,全市节水灌溉面积达到343万亩,占有效灌溉面积的66%。
“事实证明,天津连续9年调整水价,水价制度改革的成果非常显著。”闫学军告诉记者,以地下水为例,每次调整地下水资源费,就会相应减少开采量近10%。
为促进再生水大规模开发利用,天津逐步拉大自来水、再生水价格差距,鼓励企业和新建项目使用再生水替代常规水资源。现在经过处理的再生水,也就是人们常说的中水,能够用于冲厕、洗车、景观水体补充、园林绿地浇灌、工业生产用水、道路喷洒、建筑施工和农业灌溉等。
天津的自来水价格实行差别定价。城区居民生活用水3.9元/立方米;非居民生活用水统一为6.7元/立方米;特种行业水价为21.1元/立方米。科学的水价机制,极大地增强了全市节约用水的意识,提高了水资源的利用效益和效率。
在南开大学一位女生告诉记者,原先女生洗一次澡要冲洗半个多小时,现在却用不了十分钟。因为每人有了一张智能计费用水IC卡,再也没人多用水了。学校节水办负责人说,仅此一项,年节水约8万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