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伪劣农资坑农害农
农资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可以帮助农民实现增产增收。但假种子、假农药、假化肥等劣质农资,可能导致农产品减产乃至绝收,给农民造成经济损失,甚至危害国家粮食安全。
日前,农业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供销合作总社八部门联合召开2016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动员各地、各部门迅速行动起来,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保障春耕生产,维护农民权益,为农业稳粮增收保驾护航。
全国各省市相关单位也在不断开展对假冒伪劣农资的打击行动。例如,河南省质监局组织召开了全省53家农资生产企业集中约谈暨产品质量分析会,对全省53家产品质量不合格企业负责人和各市县、区质监局负责人进行了集中约谈;宁夏农资打假下乡抽样256批次,不合格15批次,检查农资生产经营企业766家,查办农资案件9起,涉案货值11.4万元,减少农业生产损失46万元等。
《质检总局关于开展2016年农资专项执法打假工作的通知》指出,(一)要继续开展“农资打假下乡”行动。围绕农时,继续深入田间地头组织开展“进千村,入千户,抽千样”行动。(二)深入推进农资打假“质检利剑”行动。(三)深化区域整治工作。(四)开展电商农资产品打假工作。各地要围绕“风险监测、网上发现、源头追溯、属地查处、信用管理”监管机制,通过网上买样取证、受理投诉举报、关注舆情动态等多种方式拓宽案件线索。
但假冒伪劣农资生产企业具有规模小、分散、隐蔽等特性,给质量监督检查部门增加了彻底查处的难度。这就需要种植户增强农资质量的辨别能力,避免受骗给农业生产带来损失。同时,对已经确认的假冒伪劣农资产品要积极举报,合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此外,为解决种植户所担心购买到假冒伪劣的农资问题,灌溉网联合水肥网将于9月9日举办“优质农资进饶阳大型惠农活动”。现面向优质农资企业发出邀请。
农资企业或产品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须在中国境内获得合法生产、经营的农资企业。
2、能够提供相关生产、经营证明,如:生产经营许可证、种子登记备案证明、肥料登记证、农药登记证等。
3、企业或产品品牌具备一定的品牌度和市场口碑。
4、参与企业须提前向组委会提交惠农活动申请,经审核后,方可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