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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践行“节水优先”方针成效明显

发布日期:2021-02-27   

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用水总量得到有效控制,用水效率得到显著提升。2019年,全区用水总量为190.88亿立方米,万元GDP用水量为82.27立方米(按2015年可比价计),比2015年下降21.55%;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按2015年可比价)为14.99立方米,比2015年下降38.15%;农田灌溉水利用系数为0.547,较2015年提高0.025。“十三五”期间,自治区GDP同比增长了23.5%,总用水量仅增长2.7%,以总用水量的微增长保障了自治区经济的快速增长。

  为推进水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和高质量发展,内蒙古自治区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完善了相关制度措施,自治区相继出台了《节约用水条例》《 “十三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实施方案》和《节水行动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积极落实国家和自治区节水行动,建立了22个委、办、厅、局为成员单位的自治区节水行动厅际联席会议制度。

  二是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严格落实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对水资源超载地区的新增取水许可申请实行“限审限批”,建立了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行政区域用水总量、用水强度控制指标体系,并将双控目标纳入自治区对盟市、盟市对旗县的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以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对盟市党政领导班子绩效考核,促进了节水工作有效落实。

  三是积极开展节水载体建设,建成了4个盟市级节水型社会试点城市,46个达到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标准的旗县区,3147个学校、机关、企业、小区等各类节水载体。

  四是广泛开展节水宣传教育,依托“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关键时间节点,通过节水宣传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乡村等主题宣传方式,加强节水宣传活动。评选了60名中小学生作为自治区节水大使,旨在通过“小手拉大手”的方式增强社会节水意识。组织开展了“节水内蒙古,我们在行动”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实现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多部门联动,参与人数达到40余万人,形成了良好的社会节水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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