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七项措施推进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和设施建设
8月5日下午,省农业厅召开“7·19”特大洪水灾害灾后重建工作电视电话会。会议要求,将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和设施建设作为当前农业工作的首要任务,采取七项措施推进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和设施建设。
据了解,这次特大洪涝灾害给全省农业生产造成严重影响,农业直接损失达63.4亿元,其中种植业受灾面积1539.1万亩,成灾面积604.8万亩,绝收面积149.3万亩;畜牧业受灾养殖场户5586户,损坏畜禽圈舍127.6万平方米,死亡畜禽377.7万头(只);渔业受灾池塘面积2.5万亩,受灾水库养殖面积2.8万亩,受损工厂化养殖车间和大棚20.3万平方米,损坏渔船127艘。
会议要求,当前,要全力以赴抓好七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尽快改种绝收农田。对具备改种条件、农民有改种意愿的绝收农田,要抓紧组织排水、清淤腾茬、进行改种,力争8月10日前基本完成改种任务。省里按照每亩120元的标准,对重灾区绝收农田改种所需的种子、化肥和农机作业实行物化补助。所需种子由省农业厅根据四个重灾市上报的改种面积、改种作物种类、需种总量等情况,进行统一采购,送种到县。所需化肥由县农业部门根据改种面积按照每亩20元标准统一采购,发放到户。农机耕种作业服务由县农业部门选择作业能力强、作业水平高、服务质量好的农机合作社,为农户进行统一旋耕、施肥、播种一体化作业,每亩补助50元。改种完成后,县级农业部门要组织受灾村、乡镇抓紧核实改种面积,经村级公示、乡级审核,设区市农业部门审核汇总后,统一报省厅。由财政部门根据农业部门核实的改种面积,将补助资金拨付到供种供肥企业和农机合作社。
加强农作物田间管理。对受灾较轻的玉米、蔬菜、花生等田块,要抓紧组织排出积水、扶正倒伏、清除淤泥、中耕松土、补施肥料,促进受灾作物恢复生长。要以叶斑病、粘虫为重点,加强病虫害监测防控,适时开展统防统治,防止暴发流行,尽量减少灾害损失。
抓紧恢复重建毁坏农业设施。各级农业部门要力争8月30日前完成水浸蔬菜棚室排水清淤,力争抢种一茬秋播蔬菜;对倒塌的日光温室,要按照高端设施标准进行建设,一步到位,提高生产水平和档次;对受损较轻的畜牧、水产养殖设施,要在做好清淤和消毒的基础上,整修加固墙体和围堰,尽快恢复养殖条件,及时补栏、补苗;对受损严重需要重建,特别是列入禁养区的畜禽养殖场,要坚持科学规划选址,按标准化要求进行设计施工,提高建设标准和质量,增强防灾抗灾能力。
切实加强技术指导服务。各级农业部门要发挥人员和技术优势,做好技术指导服务,真正做到受灾农民既要种上,更要种好、管好,争取取得一个好收成。要分产业、分品种、分区域印发技术明白纸,切实做到受灾农户全覆盖。省市县要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组成农技服务队,包村包片包户,点对点为受灾农户恢复生产提供技术服务。
继续做好动物疫病防控。要进一步做好受灾养殖场区、畜禽圈舍、运输车辆、养殖设备的消毒灭源工作,净化养殖环境,切实做到全面彻底、不留死角。要加强动物疫情监测,充分发挥基层防疫小分队的作用,有针对性地开展免疫工作,确保免疫密度,提高免疫效果,努力防止重大动物疫情发生。
协助做好灾后保险理赔。这次受灾夏玉米正处于拔节——抽雄期,每亩最高赔偿320元。相对而言,这对受灾农民降低损失、恢复生产是一个很大的帮助。目前,全省种植险报案11292起,受灾面积330万亩,报案金额30676万元。现在受灾查勘和赔付的进度不快,仅查勘92.4万亩,赔付138万元。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强与保险机构协调配合,抓紧核灾定损,开辟快速理赔“绿色通道”,简化程序,特事特办,及早兑付。要积极探索“乡镇干部和农技人员联合调查、保险公司放款”的理赔模式,加快理赔速度。
抓紧做好毁坏农田整修。要抓紧指导农民和生产经营主体,对毁坏的农田抓紧进行垒坝筑埂、填埋沙土、客土回填,恢复耕种条件。要将毁坏农田整修与农业综合开发、地下水超采治理和千亿斤粮食工程等项目相结合,打包成项目,上报有关部门,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加快修复进度。
会议强调,农时不等人,受灾市县也要制定本地灾后恢复生产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卡住时间节点,细化推进措施,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