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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须3月底前完成28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

发布日期:2017-03-15   来源:清远日报 

  10日,由省国土资源厅、财政厅等部门联合组成的督导组到清远市,就永久基本农田划定、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提质改造兑现承诺等耕地保护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省督导组要求,清远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在保质保量前提下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等三项工作,确保3月底完成2015年度下达的约28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

  据了解,省下达清远市2015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约28万亩,共47个项目。目前除清新、英德各有一个项目未动工外,其余项目正在紧张有序施工,已累计动工面积占2015年度建设任务的106.68%;在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面,清远市编制了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到2020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达到约310万亩;在耕地提质改造兑现承诺方面,清远市今年承诺兑现提质改造面积共1.7万亩。

  省督导组指出,清远高度重视,有计划、有措施、有落实地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等三项工作,成效明显,但总体进度与省里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省督导组要求,清远要正视问题,列出清单,明确责任,抓紧时间,加快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等三项工作,确保按规定时间完成任务。同时在建设过程中要加强对质量监管,避免因赶工期出现偷工减料,不按规划施工等现象。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新全表示,清远市将全面落实省督导组的意见,抓好落实,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等三项工作。做好2015年度项目的各项收尾工作,确保项目在3月底前顺利完成施工建设;争取在今年3月底前完成基本农田数据库汇交至省。

  李新全强调,清远将抓好薄弱环节,补齐“短板”,对照目标任务,把任务压力转化为完成指标的动力,督促各地尽快完成施工任务。同时抓紧修订相关改革方案,着力解决试点改革与上级项目管理制度不协调的重点难点,提高广大农民群众参与土地政治的积极行,积极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以奖代补”的改革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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