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推进节水型城市创建
发布日期:2019-06-17
四部门联合推进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
为做好全省2019年节水型城市创建 及评价达标认定工作、加大城市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力度,近日,陕西省住建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省生态环境厅制定印发《2019年全省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明确,西安市、咸阳市、铜川市、渭南市属于缺水城市,在2019年年底前必须符合《陕西省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或达到《城市节水评价标准》Ⅱ级以上要求。同时省级节水型城市创建要求:节水型居民小区覆盖率达到5%以上、节水型单位覆盖率达到10%以上、节水型工业企业覆盖率达到15%以上、节水型工业企业覆盖率达到20%以上。
点评:目前我国虽然总用水量较多,但是人均用水量不足世界人均用水量的1/3,因此节水行动刻不容缓。而陕西省此次制定印发《实施方案》是为了加快陕西省节水型城市的建设,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减少浪费水资源的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