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委完成宁夏2020年度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复核工作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复核工作的通知》(办节约〔2021〕48号)要求,2021年4月18日-22日,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水资源节约保护局陈连军二级巡视员带领复核工作组一行4人,对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盐池县、固原市隆德县2个县级行政区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情况进行复核。
同自治区水利厅座谈
19日上午,复核组一行与自治区水利厅、吴忠市和固原市水务局、盐池县和隆德县水务局进行座谈,听取了宁夏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汇报,并就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验收组织形式、部门协调联动、节水载体建设、水权水价改革、日常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了交流,对宁夏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下午,复核组详细查看了盐池县、隆德县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相关备案材料,重点对资料的完整性、必备条件合规性、指标赋分合理性进行核查。
20日-22日,复核组抽取盐池县进行现场复核,随机抽取马儿庄现代化灌区、德盛墩再生水利用工程、宁夏宁鲁石化有限公司、宁夏金裕海化工有限公司、盐池县第五小学、盐池县民政局、紫玉华府小区、富春山居等节水载体进行现场检查,重点对用水设施节水改造、用水计量设施建设、水资源高效利用以及节水管理制度的建立与落实、节水宣传教育的开展情况进行详细检查,现场填写调查问卷。22日上午,与盐池县人民政府进行了座谈,政府副县长汇报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情况,县发展改革局等9个部门参加。
检查盐池县民政局节水型单位建设
水问题始终是事关宁夏发展全局的大问题。下一步,宁夏水利厅将紧扣国家节水行动部署,从健全节水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建设节水载体、强化监督管理、加强宣传教育等方面,进一步加大力度推动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以节水扩大发展空间,为黄河流域深度节水控水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