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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全国首个针对世界灌溉工程遗产进行保护的地方性法规新鲜出炉

发布日期:2020-08-03   

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强调“要推进黄河文化遗产的系统保护,深入挖掘黄河文化蕴含的时代价值,讲好‘黄河故事’”。宁夏因黄河而兴、因黄河而富、因黄河而美。始建于秦汉时期的宁夏引黄古灌区,是我国四大古老灌区之一,是黄河文化的杰出代表,2017年被国际灌排委列入《世界灌溉工程遗产名录》,并被树立为世界灌排工程的典范。申遗过程中,自治区人民政府向国际灌排委郑重承诺:“如申遗成功,将严格按有关规定对宁夏引黄古灌区进行科学保护与合理利用。” 2020年1月14日,自治区第十二届人代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五次会议通过了马伟等11名代表关于制定《宁夏回族自治区引黄古灌区世界灌溉工程遗产保护条例》(以下简程“《条例》)的议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同将《条例》列入2020年度立法工作计划。5月15日,自治区人民政府第6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条例(草案)》,提请7月28日召开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正式审议通过,计划于2020年9月1日正式公布实施。

审定的《条例(草案)》共29条。主要确立了以下几方面保护措施:一是明确了宁夏引黄古灌区世界灌溉工程遗产的基本类型和范围;二是确立了灌溉遗产保护的基本原则;三是规定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和灌溉遗产所在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在灌溉遗产保护工作中的职责;四是建立了灌溉遗产保护名录制度、灌溉遗产保护规划制度以及灌溉遗产保护监测和预警机制;五是明确了古灌溉工程、工程遗址管理和保护范围的划分以及在管理保护范围内的禁止性行为;六是鼓励开展保护、传承黄河文明,弘扬黄河文化的传统灌溉文化活动。

《条例》的制定出台,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的具体实践,是全国首个专项保护世界灌溉工程遗产的地方性法规,对推进宁夏引黄古灌区灌溉遗产的系统保护,助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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