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地市局长谈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6)】牡丹江市水务局:坚持“节水优先” 大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坚持“节水优先” 大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水务局局长 王晓岩
牡丹江市位于黑龙江省东南部,有“塞外江南”、“鱼米之乡”之称,行政区域内有牡丹江、穆棱河、绥芬河三大独立水系,全市水资源总量137.93亿m3(现状年)。牡丹江市因水而生,因水而美,因水而兴,党的十八大以来,牡丹江市始终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把“节水优先”列为水务工作重中之重。近年来,按照水利部和省水利厅工作部署,牡丹江市从观念、意识、制度和措施入手,深入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进一步促进全市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的重大意义
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节水优先”方针的重大举措,是完成《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和《黑龙江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提出的总量强度双控严格用水全过程,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提高用水效率总体水平的一项具体行动,是加快实现从供水管理向需水管理,从粗放用水方式向高效用水方式转变的重要方式,同时,建设县域节水型社会是将节约用水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和生产生活全过程的重要载体。
如何深入有效地推进县域节水社会建设
首先,要把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的创建主体上升到政府行为高度,要努力提高行政区政府领导关注度,要安排部署周密,确保有关部门通力配合,只有这样才能推动好、开展好这项标准高、范围广、内容繁杂的建设工作;其次,需要政府建立专门协调机制,政府相关部门要督促不同领域、不同行业落实达标建设内容,要形成合力,加强督导和业务指导,跟踪到位,及时反馈问题,保证建设过程要严格执行达标建设标准,才能确保高标准完成建设。
关于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重点工作的思考
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就是要把节水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实施农业、工业、城镇等重点领域节水,推动节水制度、政策、技术、机制创新,强化监督管理和落实目标责任,增强全社会节水意识,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我市在建设工作过程中主要把握以下四点:一是加强管理,严格执行行业用水定额管理,提高计划用水单位比例,提高用水计量率和落实节水“三同时”,进一步夯实节水管理基础;二是建立机制,推进农业水价改革、建立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实行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实行非居民用水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加强规范行业用水;三是建设节水载体,提高节水型企业建成率、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成率和节水型居民小区建成率,降低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强化引领示范作用;四是加强宣传,开展节水宣传教育活动,增强社会节水意识。
牡丹江市县域节水达标建设工作现状
2019年以来,牡丹江市在省水利厅的指导和支持下,深入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目前,海林市、绥芬河市、宁安市和东安区4个县(市、区)完成了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通过了省水利厅和水利部审查。2021年底前,我市计划完成西安区、爱民区和阳明区3个区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2022年以前我市县域节水型社会建成率将达到70%。十三五末,我市总用水量为10.06亿m3,完成14.12亿m3的控制目标,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对比2015年下降率为29.3%,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对比2015年下降率为32.6%,农田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O.614,分别完成27.6%,27.3%和O.61的用水效率控制目标。
倡导节约每一滴水,让护水、节水成为全社会的良好风尚和自觉行动,是党和人民群众的共同意愿。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我市将认真践行习近平新时代治水思路和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更加科学有效的管理措施,更加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严细实高”地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水资源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