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寒假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1-20
根据学校和水保所通知,寒假安排如下:
一、放假时间
1.1月13日至2月13日放假,1月11日(星期六)、1月12日(星期日)照常上班。
2.2月14日(星期五)正式上班,请各部门于2月14日上午10:00前将职工到岗情况报所人事办。
1月23日(星期六)和1月24日(星期日)照常上班,1月25日(星期一)开始放假,2月26日(星期五)正式上班。
为了确保职工、研究生度过一个愉快的假期,放假前各部门要认真开展安全检查,排查隐患,关好门窗,切断电源、水源,做好防盗、防火等安全防范工作。
2020.1.12